兹有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需遴选股票大宗交易的券商对手方,请各有意服务机构根据采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现将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需求和投标所需具备的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某上市公司流通股退出服务
(三)服务类型:股票大宗交易
(四)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券商且签订合同/协议之日起至交易结束止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每家券商仅接受一次投标)
二、招标需求
本次招标选聘的券商应在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交易资金来源、综合报价、黑名单等方面满足我司对于股票的处置需求,主要包括:
(一)制定股票減持交易服务方案,确保交易全流程合法合规;
(二)做好开市日的股票盯盘;
(三)市场价格与处置底价(区间)接近时的交易提醒;
(四)市场价格超过处置底价(区间)时,根据合同/协议约定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我司持股,完成交易;
(五)其他与股票減持交易相关的服务等。
三、资质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为保障后期交易报价后的实际执行,在合同中设置违约金条款,违约金金额不低于交易当日双方确认交易金额的1%;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此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无任何法律纠纷情况;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服务招标以评分的方式确定。
(一)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因素
从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交易资金来源、综合报价、黑名单情况几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
五、投标方式和时间
投标单位(含分支机构)应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相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至我司。递交方式包括寄送、面交两种,如采取寄送方式,将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贵单位需采用密封投标,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超出规定投标时间的供应商投标资料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构成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情况表;
(二)2024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三)2024年公司总资产规模情况,并加盖公章;
(四)开户账户名称及席位号,说明资金来源属性并加盖公章或出具相关证明;
(五)投标综合报价或价格情况说明;
(六)“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盖章复印件;
(八)代理同类项目案例(如有);
(九)获奖证书、资质证书或过往服务合同书等其他有助于证明供应商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如有);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法提交投标文件;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开标开始前要求撤销投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明确表达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意向;
(四)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七、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创新园(科技大厦东隔壁)1号楼6楼
联系人及电话:隋亚霖 13776799333
电子邮箱:jpjjgs@163.com
八、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对其获知的招标人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有违背,我司有权索赔,并追究贵单位法律责任。
(二)中标人对招标人本次采购项目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确保合规操作。
九、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经我司审议通过或有权审批人批准,确定此次招标的中标方。我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
(二)签订合同。确定中标方后,中标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司及时签订合同/协议。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我司有权撤销成交通知。
合同/协议由招标人、中标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签订合同后,招标人、中标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
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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